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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将调整饮用水源保护格局 流溪河下游仍是保护区
浏览次数:1605次发布时间:2016-06-21 16:18:04

水源保护区

    调整:保护区要增长57.1平方公里

    本月7日,广州市环保局官网发布听证公告一则,表示将于7月7日对《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调整方案》)举行听证会。

    公告一出,众人关注。为何要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?如何调整区划布局?按照听证会流程,目前尚未到公布《调整方案》征求意见稿阶段,但市环保局向媒体透露:《调整方案》中,饮用水源一、二级保护区面积将增加。

    关于此次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的原因,环保局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的相关规定: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;必要时,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。饮用水源保护区将随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。

    具体到广州本次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,环保部门表示,《调整方案》对流溪河李溪坝至九佛水厂之间、流溪河流域上游源头水库增加了一、二级保护区面积103.28平方公里。《调整方案》中的一、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比现行区划增加了57.1公里,即增加了9.6%。据介绍,保护岸线长度的增加将强化对水体的直接保护,对水源保护更切合实际。

    回应:流溪河下游仍保留为保护区

    与《调整方案》将要举行听证会一事一同传开的消息还有一条:“流溪河下游不再作为保护区”。事关广州母亲河,消息立马引来众人议论:不再作为保护区,今后流溪河的水治理工作如何保证?不过,从市环保局得到确切消息,根据《调整方案》,流溪河下游仍在保护区的名单里。

    据了解,目前,广州西村水厂等主要水厂确实已停止从流溪河李溪坝以下段、珠江西航道等水域取水;但另一方面,上述河段水质有实际的保护需要,因此《调整方案》对流溪河李溪坝以下水域和珠江西航道水域及其堤岸纵深50米陆域范围仍然保留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,该保护区范围内仍将禁止设置排污口,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,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项目。

    也就是说,众人关注的流溪河下游还是在保护区中。市环保局表示:“对流溪河的治理工作力度只会加大!”此前流溪河治理工作已经上升到广州市的战略层面,且广州市通过专门立法,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《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》,按最严的标准对流溪河流域实施保护。

    广州乡镇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42个

    根据相关文件,目前广州共划定了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42个,饮用水源一级、二级保护区面积为635.7平方公里,准保护区面积为653.6平方公里,合计1289.3平方公里,一级、二级保护区岸线长度为539.2公里。

    不过近年来,广州供水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。目前,西村水厂、石门水厂、江村水厂、钟落潭水厂、巴江水厂、炭步水厂、太平水厂已正式停止在珠江西航道、流溪河下游及白坭河河段取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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